【公告】更正皇龍擬處分重要子公司昆山能緹精密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之經紀費用

日 期:2023年09月13日

公司名稱:皇龍 (3512)

主 旨:更正皇龍擬處分重要子公司昆山能緹精密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之經紀費用

發言人:溫財炳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昆山能緹精密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出售。

2.事實發生日:112/9/12~112/9/1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昆山能緹精密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

交易總金額:暫訂為人民幣玖仟肆百萬元,並依合約規定分期支付。實際交易價金將依

交割最終資產負債表相應調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昆山名皓新材料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此次交易預計利益約美金6,900千元(以2023年7月底自結數)。實際金額仍視交割日當天

調整後金額、匯率影響、完稅及會計師查核後確認。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價款依合同執行進度收取。

契約限制條款:無

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且取得獨立專家出具之交易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並經審計委員會

通過及董事會決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整體資產評估報告及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昆山能緹精密電子有限公司100%股權。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3.74 %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4.11%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655,385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AMAZING BEST LIMITED。

經紀費用:人民幣3,355仟元(包含律師費)。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集團營運策略及活化資產之考量。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2年09月12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2年09月1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頌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余良元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600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原公告經紀費用為大寫金額,因上傳後轉為亂碼,故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