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智通109年度募集資金運用計畫變更

日 期:2024年05月09日

公司名稱:智通 (8932)

主 旨:智通109年度募集資金運用計畫變更

發言人:陳淑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5/09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0/03/10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購置土地價款較原預估金額增加,主要係因購置土地面積增加,

及購置標的土地單價上漲所致。

(2)原募集時規畫之興建成本為係以當時市場建造成本估算,

近年因建築材料及人工成本不斷上揚,考量市場現況追加工程預算。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原計畫金額(註) 變更後新計畫 變更前後差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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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 210,000 262,324 52,324

興建廠辦 364,000 423,783 5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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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574,000 686,107 112,107

註:原計畫項目所需資金總額為574,000元,與募資金額562,500仟元

之差額11,500仟元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

6.預計執行進度:

(1)取得土地:110年第2季

(2)興建廠辦:110年第4季至113年第4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3年第4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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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預估遷廠後平均每年可產生22,424仟元之租金效益及節省4,036仟元

之搬運成本,共計26,460仟元,並可提高生產效率,使現有設備之

產能增加約10%,以因應未來業務成長所需。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預估遷廠後平均每年可產生26,379仟元之租金效益及節省4,036仟元

之搬運成本,共計30,415仟元,並可提高生產效率,使現有設備之

產能增加約10%,以因應未來業務成長所需。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乃為調整計畫項目所需資金總額,主要係因土地、建築材料

及人工成本不斷上揚所致,是以對公司營運及股東權利並無不利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一、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該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係用

於購買土地及興建廠辦,原預計投入574,000仟元,其中210,000仟

元係用於購買土地,其餘364,000仟元係用於興建廠辦,其興建期

間原規劃於110年第三季動工,112年第四季底完工啟用。

截至113年第一季止,該公司累積投入購買土地及興建廠房之資金

為563,464仟元,其計畫項目支用進度為98.16%,執行進度較原預

估落後,係因新廠建築執照審核過程耗時較長,至111年7月25日

才取得核准興建,由於該公司於109年第四季申報募集時規畫之土

地購置及興建成本分別為210,000仟元及364,000仟元(7萬元/坪),係

以當時市場行情估算,後因實際購入之土地單位價格及面積增加,

加上建築材料、人工成本不斷上揚(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國內營造

工程物價指數由109年10月之90.84飆升至113年3月之110.50,增幅

21.64%),使建廠之工程成本亦隨之增加,故原建廠計劃所需之資

金364,000仟元,已不足以因應目前建廠預算之需求,依據朱午潮

築師事務所估算新廠建造工程總預算支出將增加至423,783仟元。

綜合上述,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項目所需金額已由原574,000仟

元,增加至686,107仟元,增加112,107仟元,已達原募集資金總額

562,500仟元之19.93%,係因土地購置價款及建廠預算大幅增加所致

,故該公司變更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之可行性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該公司已於110年第二季完成建廠土地

購置,興建廠辦部分,擬將原建廠預算由364,000仟元提高至423,783

仟元,並於111年7月25日已取得新廠建築執照,112年1月11日與吉

宗營造簽訂工程營造契約,同年3月份取得動工核准後開始興建,

預計於113年第四季完工啟用,待完工遷廠後對於預計效益應可收立

竿見影之效,故本次變更計畫應屬合理可行。

綜上,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後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尚屬可行。

經本承銷商評估,該公司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暨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

公司債之計畫項目係購地及興建廠辦,因土地及營建工程成本大幅上

揚等因素,致原計畫所規畫之資金不足以因應執行計畫所需,故變更

計畫提高購地及興建廠辦所需資金,並預計於113年第四季完工啟用,

其變更計畫之理由尚屬必要且合理。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