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係董事會通過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越南土地使用權案

日 期:2024年08月30日

公司名稱:明係 (6804)

主 旨:明係董事會通過代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取得越南土地使用權案

發言人:吳佩純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平陽省新淵市會義坊和平陽省北新淵縣新立鄉Vsip III工業區第124/125/147/148號/

土地使用權

2.事實發生日:113/8/30~113/8/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50,000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約USD177(元/平方公尺)

(3)交易總金額約USD8,85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Singapore Industrial Park J.V. Co., Ltd.

(2)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承租期間:至2067/1/3(約42年)。

(3)因越南子公司尚未完成設立,擬由母公司(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先行支付款項

,待越南子公司成立,依合約進度支付款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參考:CÔNG TY CỔ PHẦN THẨM ĐỊNH

GIÁ THÀNH ĐÔ成都估價股份公司所出具之使用權鑑價報告書。

(2)決策單位:113年08月30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者事務所:CÔNG TY CỔ PHẦN THẨM

ĐỊNH GIÁ THÀNH ĐÔ

(2)估價金額:VND225,784,050,約USD8,977,497。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Ông Nguyễn Đình Phong

(2)Phạm Vân Anh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Số thẻ: IX14.1173

(2)Số thẻ: XII17 1665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整體營運發展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8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8月3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依據2024/8/23(報告日) 台灣銀行平均匯率:TWD/USD31.96。

(2)係代尚未成立之越南子公司公告取得土地使用權,待新公司設立完成後,再行換約。

(3)本案取得之土地使用權鑑價報告金額尚不包含10%增值稅稅金。

(4)交易契約之議定,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台灣、 越南兩地相關法令規定,不超

過專業鑑價報告金額為限,依一般交易及誠信原則,完成後續交易合約之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