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預計處分陸竹開發(股)公司股權

日 期:2023年05月16日

公司名稱:日月光投控 (3711)

主 旨:代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預計處分陸竹開發(股)公司股權

發言人:吳田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陸竹開發(股)公司(以下簡稱「陸竹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5/16~112/5/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陸竹公司普通股145,178,015股

每單位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2.67元(最終之每股交易價格依陸竹公司交割日

所處月份前一個月之末日,其帳上現金、有價證券價值與借款金額,與其截至

112年3月31日財務報表所載現金、有價證券價值與借款金額之差額調整之)。

交易總金額:暫定為新台幣1,839,405,450元(最終交易總金額依上述方式調整之)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璟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宏璟公司具有山坡地開發經驗,由宏璟公司

取得股權,對陸竹公司日後進行土地開發具有正面之效益。

前次移轉所有人及其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關係:日月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日月鴻」,日月鴻所持陸竹公司股權係向非關係人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與部分自然人取得) (日月光因合併日月鴻,因而取得陸竹公司股權);

合併前日月鴻為日月光直接持有99.63%股權之子公司;宏璟公司為日月光之關聯企業。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1年5月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暫定處分利益(稅前)為新台幣411,118,238元

(實際之處分利益依最終每股交易價格調整之)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簽約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支付總價款的15%,嗣後於取得首期開發案

建築執照當月之次一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或112/12/22孰先者辦理股票交割,並於

交割日後七日內支付85%的餘款。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日月光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經對陸竹公司112/3/31之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評估後,

設算調整股權淨值,並於取得會計師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

與宏璟公司議定之。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9.8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0股

金額:0元

持股比例:無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48.67%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63.44%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7,359,057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整體投資策略考量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5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5月1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孟達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第362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股權交易案需先經宏璟公司112/6/26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簽定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