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愛山林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4年04月29日
公司名稱:愛山林 (2540)
主 旨:愛山林董事會決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張境在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9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2,083,033,250元/208,303,325股
盈餘轉增資166,642,660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41,660,66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
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至元止
(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訂除權暨增資基準日。
(2)嗣後如因主管機關之命令或主客觀因素影響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
致股東配股率有調整之必要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相關
未盡事宜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