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財經·
日 期:2024年06月26日公司名稱:虹光(2380)主 旨:虹光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限制發言人:陳受慶說 明: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盛少瀾,董事吳永川,董事梁江蔚,獨立董事彭明秀,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7,729,733權贊成權數:135,390,204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624,069權),佔總表決權數:98.30%反對權數:1,047,996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047,996權),佔總表決權數:0.76%無效權數:0權,佔總表決權數:0%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291,533權(含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1,087,951權),佔總表決權數:0.93%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盛少瀾,董事彭明秀,獨立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盛少瀾董事:虹光精密工業(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