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碩於112/09/07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日 期:2023年09月07日

公司名稱:寶碩 (5210)

主 旨:寶碩於112/09/07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發言人:宋禹志

說 明:

1.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及時間:112/09/07 晚上5點30分

2.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3.公開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有關前董事長白介宇以本公司名義開立本票為其私人

債務擔保及以本公司名義借款私用等相關說明。

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

有關貴公司112年9月7日接獲存證信函指陳貴公司前董事長白介宇以公司名義開立面額

1.2億元本票為其私人債務作為履約擔保,又以貴公司名義借款600萬元以為私用等節,

說明下列事項:

Q1:請說明貴公司對前開1.2億元本票之查證情形,包括事件真實性、相關原由及對財務

業務之影響。

ANS:本公司經進行票據清查並核對票據連續序號,且該本票非本公司慣用票據。故確認

本公司從未擔任發票人於111年4月間對外開立票面金額新台幣(下同)1.2億元、票

據編號TH8685064之本票。本公司亦未有何未揭露財務報表之票據債務或保證債務

。關於本公司對外開立相關本票之市場傳言,並不屬實,無此一負債,故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另本集團截至今年八月底止,銀行存款餘額尚有254,617仟元,營運資金充足無虞

Q2:請說明貴公司對前開以公司名義借款以為私用之查證情形,包括事件真實性、相關

原由及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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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本公司經清查所有短中長期銀行借款之會計科目明細分類帳,確認從未於110年9月

間辦理對外私人借款,亦未有任何未揭露財務報表之對外借款債務。關於本公司對

外辦理私人借款乙項市場傳言,並不屬實,因無此一負債,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

無影響。

Q3:貴公司對印鑑之使用或保管等控管程序是否存在重大內控缺失而致前開情事發生?

未來如何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ANS:本公司訂有印鑑管理辦法,相關列管大小章、印鑑均由專人保管,並經簽核後始得

用印,故並無內控缺失。上開Q1、Q2所述事件並不屬實,並無印鑑管控缺失之情形

發生。

Q4:白介宇先生已分別於今年8月10日及8月14日辭任公司董事長及董事職務,惟仍擔任

投資處總經理一職,請問:

Q4-1:貴公司是否已全面清查白介宇先生於公司任職期間是否仍有其他以公司名義為其

私人債務作為履約擔保或借款以為私用之情事?

ANS:經清查本公司帳務系統及財務資料,並未有發現上述以公司名義為私人債務作履約

擔保或辦理借款私用之情形。

另本公司已求證白介宇先生且已取得其簽署之聲明書,聲明其於本公司任職期間並

未以公司名義為其私人債務作履約擔保或借款私用之情事。

Q4-2:有關白介宇先生因該等事件對公司可能造成之損害,請說明貴公司預計採取之保

全措施。

ANS:

1.上開Q1、Q2之事件,並非屬實,本公司並未因此有負擔債務或受有損失。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也排定議程就前述事件進行討論,並會採取必要措施以確保公司及

全體股東權益。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事件涉及不實之市場傳言,本公司會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維

護公司商譽及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