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金控代富邦華一銀行參與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增資

日 期:2024年08月23日

公司名稱:富邦金 (2881)

主 旨:富邦金控代富邦華一銀行參與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增資

發言人:韓蔚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8/23~113/8/2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不適用

(2)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3)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2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為富邦華一銀行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為富邦華一銀行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待主管機關核准後,一次性支付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會計師之增資價格合理性意見書,113年08月23日經富邦華一銀行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富邦金控:無

台北富邦銀行:無

富邦華一銀行:

(1)數量:不適用

(2)金額:人民幣2.5億元

(3)持股比例:25%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富邦金控:25.39 %;30.08 %;不適用

佔台北富邦銀行:6.83 %;90.23 %;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持股比例參與增資,維持投資效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8月2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賴明陽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12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一年:無

預計未來一年:無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