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媒與湧銪開發有限公司取得二筆使用權資產(補充111/01/28)

日 期:2023年11月20日

公司名稱:富邦媒 (8454)

主 旨:富邦媒與湧銪開發有限公司取得二筆使用權資產(補充111/01/28)

發言人:谷元宏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2*01、2*02、2*03、2*05~2*09,共8筆地號(本次更新)

2.事實發生日:112/11/20~112/11/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一、C1棟:

(一)交易單位數量:倉庫7,246坪(含公設及警衛室)、雨遮229坪,

合計7,475坪(本次更新)

(二)每單位價格:(本次更新)

1.租期:112/11/20 ~ 117/11/19

(1)每單位價格:倉庫520元/坪/月(未稅)、雨遮350元/坪/月(未稅)

(2)租金總金額:3,848,070元/月(未稅)

2.租期:117/11/20 ~ 122/11/19

(1)每單位價格:倉庫546元/坪/月(未稅)、雨遮350元/坪/月(未稅)

(2)租金總金額:4,036,466元/月(未稅)

(三)使用權資產金額:456,272,292元(本次更新)

二、B1棟:

(一)交易單位數量:倉庫7,246坪(含公設及警衛室)、雨遮229坪,

合計7,475坪(本次更新)

(二)每單位價格:(本次更新)

1.租期:112/11/20 ~ 117/11/19

(1)每單位價格:倉庫520元/坪/月(未稅)、雨遮350元/坪/月(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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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金總金額:3,848,070元/月(未稅)

2.租期:117/11/20 ~ 122/11/19

(1)每單位價格:倉庫546元/坪/月(未稅)、雨遮350元/坪/月(未稅)

(2)租金總金額:4,036,466元/月(未稅)

(三)使用權資產金額:456,272,292元 (本次更新)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湧銪開發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 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一)交付或付款條件: 月繳

(二)租期:(本次更新)

C1棟: 112/11/20 ~ 122/11/19

B1棟: 112/11/20 ~ 122/11/19

(三)契約限制條款: 無

(四)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案如實際點交日晚於應點交日,應順延以實際點交日為10年租賃期間之起始日

並以補充協議載明

(2)若甲方違反承諾未於應點交日點交倉庫予乙方,逾期累計達135日,乙方得無條件

向甲方終止該棟之租賃契約

(3)租賃期間內無提供免租期 (本次更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使用權資產採購及管理辦法議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高力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金額:931,476,614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詹繡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北市估字第00014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設主倉以提升快速到貨之效率及品質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租期配合廠房實際建置完工日順延,依約簽訂補充協議並辦理補充公告

(2)地號係因地籍重測土地地目重劃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