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全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4年08月09日

公司名稱:宏全 (9939)

主 旨:宏全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盧麒伊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發行總面額

新台幣80,000仟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擬請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

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普通股總數10%,計8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800,000股擬委託承銷商

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即6,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

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改善財務結構,擬償還金融機構借款,以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

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

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未來

如法令變更、因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

更,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

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所需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

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