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茂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10月22日
公司名稱:吉茂 (1587)
主 旨:吉茂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許乃龍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0/2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0/17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8/0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1)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80,000,000元
(2)發行總股數:8,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待訂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8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股份總數80%,計6,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88.82021112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8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
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改善財務結構。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1/12
17.最後過戶日:113/11/07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08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12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113/11/19~113/11/25
(2)特定人股款繳款期間:113/11/26~113/12/02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0/21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臺灣銀行鹿港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市政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17日金管
證發字第113035892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一切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主
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