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士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訂承銷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2月16日
公司名稱:力士 (4923)
主 旨:力士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訂承銷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鍾秉家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2/16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334,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3,34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月10日證櫃審字第11000144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4.997%計50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003%計2,834,000股為配合辦理上櫃需要,
依本公司110年4月7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部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
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
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
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52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9
倍為上限,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61.88元溢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年2月21日至111年2月23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1年3月2日至111年3月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1年3月2日至111年3月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年3月3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年3月7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年3月10日
7.增資基準日:111年3月10日
(6)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