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德擬簽訂「台電公司北部儲運中心南港舊址(AR-1-2)特定商業區(十)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委託實施契約

日 期:2021年10月29日

公司名稱:冠德 (2520)

主 旨:冠德擬簽訂「台電公司北部儲運中心南港舊址(AR-1-2)特定商業區(十)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委託實施契約

發言人:張勝安

說 明:

1.契約種類:都市更新

2.事實發生日:110/10/29~110/10/29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土地標示: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三小段563地號(部分)等1筆土地。

基地面積:15,667.59平方公尺(約4,740坪)

共同負擔比例不得高於26.2%~29.2% (實際依審議結果為準)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1.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案共同負擔比例26.08%~28.17%。

2.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案共同負擔比例25.97%~28.05%。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鍾少佑

2.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胡毓忠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鍾少佑-(101)北市估字第000187號

2.胡毓忠-(104)北市估字第000212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及經營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回租台電參與權利變換分配之全部商用設施(含停車位),回租年期10年

(續租以10年為限)。

交易金額350,000,000元為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