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八貫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 期:2022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八貫 (1342)
主 旨:八貫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言人:李宏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
發行普通股股數1,1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為新臺幣11,000,000元。
4.既得條件: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
且期間經本公司認定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
員工行 為守則、信託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競業禁止與保密守則或
與本公司間合約約定等 情事,並達成公司所設
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營運目標,於各年
度既得日之既得比例分別如下:
1.屆滿一年:取得2張以下者,全部既得,取得3(含)張以上者三分之一。
2.屆滿二年:取得3張以上者三分之一。
3.屆滿三年:取得3張以上者三分之一。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按原發行價格收買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
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及國內外
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2.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整體貢獻、營運狀
況及其他因素,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等,由董事長
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定之。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
3.本公司給予任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並確保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111年2月14日之收盤價股65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可能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臺幣71,500,000元;依既得條件於111年~
113年每年可能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23,400仟元、23,400仟元及
24,70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1年2月14日之在外流通股份67,845,363股計算,
111年~113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臺幣
0.34元、0.34元及0.36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
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
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辦理股票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
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等需修訂或修正時,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
會或其授權之人全權處理。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
相關法規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