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耀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依法其董事職務當然解任

日 期:2024年04月24日

公司名稱:光耀 (3666)

主 旨:光耀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依法其董事職務當然解任

發言人:蔡偉文

說 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24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黃千鳳

(2)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周滄賢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法人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董事於任期中轉讓超過其

選任時持有股份二分之一時當然解任。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6/08~114/06/07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0/7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