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保綠-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12月05日

公司名稱:保綠-KY (8423)

主 旨:保綠-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李雲山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總數:上限12,5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待本現金增資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依據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與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發行

新股總數10%,不超過1,25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不超過

1,25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80%,不超過10,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廣告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

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建廠、購置機器設備。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劃、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

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

準日及其他增資相關事宜。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

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