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佐臻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3月25日

公司名稱:佐臻 (4980)

主 旨:佐臻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雅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台灣科學園區T2棟R2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及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19日起至113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13年4月29日下午5時止提出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結果。(郵寄者掛號

函件寄送,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2)受理處所:佐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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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

電 話:02-26490055

(3)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

反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113年4月29日下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