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信金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泰國子行LHFG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Bond(AT1債券)投資案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
公司名稱:中信金 (2891)
主 旨:代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泰國子行LHFG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Bond(AT1債券)投資案
發言人:高麗雪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Land and 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
(LH Bank)發行之AT1債券
2.事實發生日:113/10/25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總金額上限為泰銖5,000,0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LH Bank
與公司的關係:該公司為LHFG 99.99%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
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充實子公司資本比率
2.餘皆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時間及金額):於LH Bank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並發行後,
依實際發行金額支付價金並辦理交割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相關條件:依合約規定辦理
決策單位:子公司LHFG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額不逾THB5,000,000,000,其他皆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1)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為:0.43%
(2)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益之比例為:7.95%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5.經理人及經紀費用:
無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LH Bank)業務發展及充實資本。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是
19.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25日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0月24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3.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5.其他敘明事項:
113/10/23 THB/NTD 中價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