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揚於今日委請律師依法向美國法院聲請延長回覆Third-Party Complaint對象的最後期限

日 期:2022年12月30日

公司名稱:上揚 (6222)

主 旨:上揚於今日委請律師依法向美國法院聲請延長回覆Third-Party Complaint對象的最後期限

發言人:林峰琦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30

2.公司名稱:上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客戶遭Signify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

and Signify Holding B.V.在美國法院控告產品侵權,似因其中

可能涉及本公司2020年出售之產品,故該客戶將本公司列為

Third-Party Complaint對象。本公司已委請律師依法向美國法院

聲請延長回覆之期限,以便於充分掌握案情後採取適當應對方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與律師著手研議訴訟策略、積極維護本公司

權益。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