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師高考11月舉行 考選部增設考審會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考試院今天表示,為配合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訂定,並訂於今年11月首次舉辦考試,考選部增設公共衛生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該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
考試院會7月通過民國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24類科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以及普考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定於11月下旬舉行。
其中,公共衛生師法在109年6月3日公布施行後,為符應國家需要,增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今年將是首度舉辦。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配合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規則訂定,並訂於今年11月首次舉辦考試,考選部增設公共衛生師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該考試應考資格疑義案件。
而為配合專技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規定,考試院表示,將「工礦衛生技師」類科名稱修正為「職業衛生技師」;另外,專技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其應考資格疑義案件由醫事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編輯:蘇志宗)11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