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幼兒車載國小生,何嘉仁連3年違規
【時報-台北電】北市法務局、教育局等單位今年1到6月展開聯合稽查,在各學校、 補習班及幼兒園附近實施57次攔查臨檢,其中有9件屬幼兒車違規, 最嚴重的是位在延平北路的何嘉仁幼兒園,近3年遭查獲3次;教育局 表示,業者若再不改善,得依《幼教法》處以停招或停辦。
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說,本次稽查有4起重大違規事件,包括用幼兒 車載送國小生及駕駛未核備,違反《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 治條例》;另5起情節較輕微,多為駕駛行照逾期、隨車人員不足等 事項,已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糾正改善;至於安全門、滅火器等 安全項目,本次稽查全數過關。
教育局學前教育科長施燕萍表示,有3家幼兒園違規使用幼童專用 車載送國小生,包括何嘉仁幼兒園、清心幼兒園及太和騰幼兒園,其 中,何嘉仁2014年至今連3年查獲違規,處以最高4萬5000元罰緩,另 2家則開罰1萬5000元。
另外,聯華幼兒園因駕駛名冊未向教育局核備,且駕駛年齡超過6 5歲,依規定不得開幼童專用車,處以3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施燕萍強調,幼童專用車的座椅高度、安全規格有特別規定,不適 合用來載送國小生,何嘉仁已是第3次違規,若之後仍未改善,除連 續處以最高罰鍰外,不排除依《幼教法》第51條第6款給予減少招收 人數、停止招生或勒令停辦等處分。
對此,何嘉仁幼兒園表示,何嘉仁英語補習班位在附近,中午常要 求幫忙接送國小學童,園方了解此舉不符規定,但有時難以拒絕,這 次遭查獲深知嚴重性,日後不會再犯,已請補習班自行找合法租賃車 接送國小學童。(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陳燕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