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憶在三月
文∕賴研 插圖∕國泰
她是南方的女孩,他沒有的特質她都有。陽光,開朗,笑起來很燦爛。有個喜歡的男生在新竹清華,他假裝沒這回事。
不知不覺他們就走在一起了,一起讀書一起吃飯。他還天天往她的信箱塞信,她也是,她的字方方正正,沒有嬌婉柔媚之氣。是不是戀愛呢?他以為是。一直也沒有勇氣問她到底喜歡誰?
大度山的那一年如果沒有她,他應該走不過那段放逐般的日子。她知道他要重考,也許是發自本質的善良,她始終陪著他。他把她的溫柔解釋為愛,覺得很幸福很自在。
決定有所表示,送了她一束白色的菊花,代表對愛情的堅貞。她生氣的把花丟在河裡,記得那條小河叫做約農河。
重考前,他們在學校後方一條隱密的小路上坐著,撐著一把傘,雨默默的落著。一句話也沒有,她也許在等著什麼,他想。
但是什麼也沒有發生。她最後說:「走吧」。
暑假之後他如願的考上南部的國立大學,在鳳凰花城繼續行屍走肉的大學生活,基本上他不讀書,除非點名絕不上課,只是虛耗著玩樂團。在吉他社晃了一整年,也有了自己新的樂團。反正微積分,物理學都學過了,考試也都能應付。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在中文系和數學系。
那年的聖誕節,他給她寄了張卡片,她沒有回,他想想應該是沒有繼續的可能了,卻還是保持頹廢。
學長終於看不下去,要他把那一年裡大度山上,她丟在郵局信箱裡的字條一張張攤平,一張張讀一遍,然後撕掉,第一張真的撕不下手,第二張容易些,慢慢就沒感覺了。像進行一個祭典一般,最後學長用火柴點了一把火,把紙條全部燒掉。
泡沫瞬間破滅,奇蹟般的他就活過來了。
人生這首歌的前奏也許很精彩,隨著歲月的催折打擊,聲音始於清亮,既而高亢,止於沙啞,最終也許不覺慢慢走音乃至失控,人生的真象往往就是如此。有的歌二十歲聽了只是因為旋律,或者是練練,炫耀一下吉他的指法華麗。四十歲能懂歌詞的意涵,五十歲也許才會跟自己和解。
但是有些事就算是被時間燒成灰燼,心裡卻依然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