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樓市新政放鬆限購,非本地戶籍購外環外住房社保年限縮至一年
【財訊快報/陳孟朔】上海市週日(2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本市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的通知”,繼5月後進一步放鬆限購政策,主要針對非本地戶籍家庭或單身人士,其中購買外環外住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從三年縮短至一年。此外,新政還進一步降低首套和二套商貸的首付比例;同時將個人對外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五年調整為兩年;並及時取消普通住房標準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減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海發布官微上的通知指出,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單身人士購買外環外住房的,購房所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年限,調整為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一年及以上。對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三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套數方面享受滬籍居民家庭的購房待遇。
在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實施更加差異化的購房政策,對在新片區工作、存在職住分離的群體,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新片區增購1套住房,促進職住平衡。通知指出,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二套房商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實行差異化政策區域的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相應調整。
此外,還要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穩妥有序將存量房貸利率降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這項通知自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