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鼎炫-KY擬定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日 期:2023年08月15日
公司名稱:鼎炫-KY (8499)
主 旨:鼎炫-KY擬定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發言人:康再鑫
說 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2/07/20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NA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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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前 518,569,460 51,856,946股 145.74
減資後 414,855,570 41,485,557股 182.17
註:每股淨值係依民國112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及上述流通在外股數
設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茲依據本公司112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退還現金案,辦理全面換發股
票作業,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7月20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2638號
函申報生效在案,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
」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51,856,946股,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18,569,46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03,713,890元整,共銷除股份10,371,389股,減資比率為
20%,減資事由為提昇股東權益及每股獲利能力。
四、本次減資後股數計41,485,557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
414,855,57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新股800股及每股退還新台幣2元(即股東
每仟股減少200股),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
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市場買賣最後交易日:112年9月13日。
(2)減資股票市場停止買賣期間:112年9月14日起至112年9月22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9月17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
提前至112年9月15日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2年9月
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9月18日起至112年9月22日。
(5)減資換票基準日:112年9月22日。
(6)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即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12年9月25日,自新股上市買賣之
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2年9月28日。
(8)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
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112年9月25日)起,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證券存摺,以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減資換發新股票通知書暨申請書,洽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112年9月25日)起,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證券存摺、轉讓過戶申請書、印鑑卡、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
證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減資換發新股票
通知書暨申請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1,485,557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據股東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訂定相關現金減資基準日、減
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申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