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公開申購代收機構)台通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日 期:2023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台通 (8011)

主 旨:(補充公開申購代收機構)台通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發言人:陸秀芳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09/23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09/2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08/0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按面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2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NA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NA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3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3,000,000股由員工承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75%,計15,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每仟股認購99.389160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1

17.最後過戶日:112/10/1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1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21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10/26~112/11/01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11/02~112/11/03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0/06。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思源分行(原股東及員工認購),臺灣新光商業

銀行敦南分行(公開申購)。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板橋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12年9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46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

並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