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冠接獲證交所通知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3年08月15日

公司名稱:華冠 (8101)

主 旨:華冠接獲證交所通知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周照程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

第1款及第3款情事,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業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另本公司最

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

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證交所爰將

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加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2/08/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