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3年07月20日

公司名稱:富邦金 (2881)

主 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韓蔚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69號3樓及4樓

2.事實發生日:112/7/20~112/7/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以下交易金額皆(含稅):

(1)交易單位數量:

3樓1,238.48平方公尺(折合374.64坪)

4樓1,281.43平方公尺(折合387.63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

112/8/1-113/3/31:NT$2,919

113/4/1-115/7/31:NT$2,951

(3)租金總金額:每個月

112/8/1-113/3/31:NT$2,225,066

113/4/1-115/7/31:NT$2,249,078

(4)使用權資產金額: NT$76,578,07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需求,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忠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83.10.06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537,515,562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估價金額:每個月NT$2,261,073元(含稅)

(2)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NT$79,295,224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碧源、邱義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宜縣估字第000020號、(108)宜縣估字第00004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符合營運需求,續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

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

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