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端科技:澄清說明104年4月12日工商時報B3版有關本公司接單及獲利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13

2.公司名稱:立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接獲高毛利訂單及今年EPS將挑戰4.8元以上之報導。

7.發生緣由:

(1)104年4月12日工商時報B3版,有關本公司接獲高毛利訂單及今年EPS將挑戰

4.8元以上之報導,應屬該媒體就本公司已公佈之財務資訊或參酌投資法人對

本公司相關研究報告所作之專業推估,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並未出具104年度

財務預測。

(2)有關本公司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3)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狀況及每月之財務資訊動態亦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投資人應以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告之資訊為據,

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