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合併論戰再起!中華電重申「應繳回超標頻段」 台灣大回擊:老大哥頻放話下指導棋

電信合併案「頻寬超標議題」再現攻防交鋒!中華電信強調,基於台灣天災頻繁且地域變局威脅升高,電信合併案「關鍵低頻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並建議與800MHz頻段整合規劃;對此,台灣大哥大則說,相信主管機關的治理智慧,並秉持一致性原則處理合併案,「老大哥頻頻在媒體上放話,下指導棋,如此大費周章,明顯有干預合併案之事實。」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呼籲,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圖/中華電信提供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呼籲,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圖/中華電信提供

針對1GHz以下關鍵低頻段資源的發展,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表示,基於台灣地理位置天然災害頻繁發生,且地域變局威脅升高,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通訊系統的升級有必要性與急迫性;2023年是台灣電信市場新局的一年,「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

謝繼茂說,中華電信建議合併案繳回的超標頻率(台灣大哥大900MHz頻段),可與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推動寬頻PPDR(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通訊系統的建置,提升公共安全守護能量與應變韌性,同時也能發揮珍稀低頻資源最大使用效率,創造國家最大公益。

中華電信指出,依據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及國際電信聯盟(ITU)的規範,800MHz是台灣僅剩可規劃導入寬頻PPDR的唯一頻段,也是補充行動通信低頻資源的候選頻段,宜儘快依據國際規範進行800MHz頻段的用途規劃與整備釋出。

「低頻段是行動通信珍稀的關鍵基礎資源。」中華電信表示,懇請主管機關以前瞻的思維擘劃國家關鍵頻率資源的積極擴充與有效運用,將合併業者因超標而依法繳回的低頻段頻率與800MHz頻段整合釋出,導入寬頻PPDR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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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灣大哥大聲明指出,根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規定,已明確定義「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合計頻寬不受三分之一限制。台灣大哥大尊重主管機關行政裁量及法規解釋權,也相信主管機關的治理智慧。

對於合併案,台灣大哥大表示,尊重主管機關行政裁量及法規解釋權,也相信主管機關的治理智慧。圖為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圖/中央社提供
對於合併案,台灣大哥大表示,尊重主管機關行政裁量及法規解釋權,也相信主管機關的治理智慧。圖為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蔡明忠。圖/中央社提供

台灣大哥大進一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於2022年5月18日核准「亞太電信900MHz頻段頻率改配中華電信申請案」,依中華電信標準,依法中華電信也超頻,「老大哥頻頻在媒體上放話,下指導棋,如此大費周章,可謂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明顯有干預合併案之事實,希望主管機關秉持行政處理一致性原則,處理合併案之超頻問題。」

「合併後新台灣隊在SUB 3GHz頻譜仍是最少的。」台灣大哥大認為,若頻率繳回將造成國庫損失、珍貴的頻率資源閒置,不利頻率使用效率等負面影響,更將影響用戶通訊品質下降,因900MHz頻段的10MHz頻寬繳回,等於降低台灣大與台灣之星整併後6%總頻寬,將衝擊合併後近1,000萬用戶的服務品質,新台灣大的3GHz以下總頻寬將分別落後新遠傳19%、中華電信15%。

此外,台灣大哥大同時感謝遠傳支持公共利益,主張頻譜不閒置,用來服務1,000萬客戶,是最大的公共利益。

台灣大哥大自2021年12月30日宣布合併台灣之星迄今超過1年,主管機關業已召開多次會議,徵詢各界意見,並就申請內容進行全面且詳細審查,目前進入最後審查階段。台灣大哥大強調,在最後關鍵時刻,尊重主管機關對合併案最終的行政裁量及法規解釋權,讓產官學界為增進消費者福祉及促進頻率使用效率來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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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