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轉傳早安圖涉侵權?2大關鍵必知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6年11月2日電)民眾常使用LINE群組中轉傳圖片或影片,不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醒,須注意轉傳圖片是否具原創性或創作性、轉傳對象是家人或公眾,否則一不小心恐有侵權問題。
近年通訊軟體LINE風行國內,民眾常透過LINE交換訊息,不少人也會在LINE群組中轉傳圖片或影片,由於近期LINE上瘋傳上述轉傳行為涉及違法,已有權利人與檢調正進行蒐證準備提告,或有民眾已接獲權利人提告刑事傳票,不少民眾也因此產生疑慮及困擾。
針對民眾關切在LINE群組中轉傳圖片或影片是否構成侵權,智慧局認為有2大關鍵,包括轉傳的圖片是否是否具原創性或創作性、轉傳對象是家人或公眾。
智慧局表示,圖片(如早、午、晚安等問候語、勵志小語搭配自然風景、人物、食物或金銀珠寶照片或圖畫),若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即屬著作人享有著作財產權「攝影著作」或「美術著作」,在創作完成時即受著作權法保護,民眾在利用他人著作時,須特別注意有無著作權問題,避免因不當使用,而導致侵權。
同樣地,影片(如拍攝動物、爆笑、驚恐場景影片,或YouTube上常見個人自製融合各類素材混搭影片等),若符合同樣要件,也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視聽著作」。
另一方面,在LINE群組轉傳的對象也會決定是否構成侵權,智慧局表示,由於著作權法所稱「公眾」指「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的多數人,不在此限」。
智慧局舉例,民眾若在LINE的家庭群組,例如單純父母兄弟姊妹群組,轉傳受著作權保護照片、圖片或影片,則不構成向公眾傳送著作利用行為,因此無違反著作權的問題。
不過,若是個人社交圈群組,智慧局認為,實務上還需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
一旦轉傳的群組已超過正常社交的範圍,智慧局提醒,恐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著作利用行為,除構成合理使用外,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