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oda遭補稅罰款逾2千萬元 國內首例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5年10月15日電)跨國訂房網站遭罰首例!知名國際旅遊訂房網站「Agoda」來台成立辦事處,經營國內訂房業務,未依稅法規定辦營業登記並開立統一發票,遭國稅局補稅及罰款逾新台幣2千萬元。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Agoda為新加坡公司,主營國際訂房業務,為擴大在台營業規模,以關係企業「雅高達國際」名義在台北設立辦事處,招攬國內飯店加入訂房平台。
官員表示,Agoda訂房網站接受消費者訂房、受託代銷房間住宿業務及收取佣金或手續費時,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然而,當消費者透過Agoda網站預定國內住房服務並付款時,該辦事處卻以非Agoda網站的分支機構為由,未開立統一發票與報繳營業稅,經國稅局核認行為已違反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涉嫌逃漏營業稅,除要求補辦營業登記,並於日前開單補徵逾千萬元稅款,並就其所漏稅額加處1倍罰鍰。
台北國稅局指出,國際性訂房網站透過網際網路,接受消費者預定我國旅宿業提供的住房服務,如果網站在我國境內未設立分機機構,依照現行規定,確實無需繳納營業稅。
但官員也強調,本案查獲Agoda辦事處在台租賃辦公場所、聘請員工招攬飯店,除促成飯店業者與Agoda網站簽約合作外,並為合作飯店提供相關支援與技術服務,經審視後,該辦事處相關業務實屬Agoda的核心業務,屬於在我國境內銷售勞務行為,因此應於辦事處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此外,Agoda與消費者結算住宿款時,應開立「受託代銷」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且Agoda與國內飯店業者結算時,除自飯店業者取得「委託代銷」進項憑證外,並應就其取得佣金部分,開立統一發票給合作飯店。相關業者如有短、漏報銷售額與稅額者,依營業稅法第51條及第52條規定,最重將被處以5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台北國稅局強調,本土訂房網站都必須開發票報繳營業稅,若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設立據點經營業務,卻不依法納稅,對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業者來說是不公平的競爭,違反租稅公平與社會正義,亦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國稅局官員表示,有鑒於國際性訂房網站越來越多,未來將針對其他尚未、或準備在台成立辦事處的國際性訂房業者加強查核,若有營業行為,將要求其申辦營業登記並核實開立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