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判解任兩董事職務 漢唐:遺憾

(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020年4月28日電)投保中心訴請解任漢唐 (2404) 董事陳朝水與李惠文職務案,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解任兩人漢唐董事職務。漢唐對此表示遺憾,指出當事人將與律師討論研擬上訴等後續事宜。

投保中心以陳朝水及李惠文兩人有違反法令的重大事項,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規定,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訴請解任兩人漢唐董事職務。

經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投保中心之訴,投保中心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解任兩人漢唐董事職務。

漢唐表示,陳朝水、李惠文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經法院判決,不過,歷審法院均認當事人所為方式縱有可議,但都是為公司利益目的而為,並無侵占背信情事,也未造成公司損害,因此均予緩刑宣告。

漢唐指出,在董事長陳朝水等經營團隊帶領下,公司去年營收新台幣239.2億元,歸屬母公司淨利28.15億元,同創歷史新高,每股純益14.77元,並規劃每股配發13元現金股息,經營成果亮麗,並無不適任情事。

對於更審法院判決結果,漢唐表示遺憾,並指出當事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討論研擬上訴等後續事宜,目前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