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換約「只能現金不能錄影」! 專家揭真相:想逃稅
限制預售屋換約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即將排審,不過近期仍見民眾換約行為,甚至上網詢問賣方要求只能用現金合理嗎?「也不能錄影怕我們檢舉」。專家指出,這是投資客想逃稅的作法,建議雙方採合法讓渡方式較有保障。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提及,看上一間預售屋釋出轉單,對方要賺100萬元差價,「我們很喜歡,加上100萬後其實比同戶其他樓還是算便宜(對方很低價購入這幾年漲不少),我們預算也夠」。
換約用現金 不能錄影怕檢舉
但下訂付10萬元訂金後才得知,下次簽約要帶190萬元的現金,另外的這100萬元是賣方給建商的前期款項,賣方不接受匯款也不接受支票,也不能錄影怕我們檢舉……這樣對我們沒有任何保障啊!!」因此想詢問保護自己的方法。
▼賣方預售屋換約只願收現金,讓買方相當沒安全感。(圖/pixabay)
網友回答,這是全台都一樣的規定,只要是轉約,頭期款要一次付清,「你怕對方拿錢沒處理,對方更怕轉約了錢沒進來」、「轉約的合約或者承購書上,價格有寫出來跟你付款預期的總價,一致就沒有問題」。
不少網友則針對只能現金的作法解答:「賣方不願繳合一稅,你買下被認列的成本足足少了一百萬。你為什麼要幫買方做嫁衣?」、「然後如果我是你,換完約再檢舉他逃漏稅,這個檢舉是有獎金的」。更有網友表示「別買」。
換約用現金 不能錄影怕檢舉
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直言,看起來是投資客想逃稅,讓建商以「平轉」(即原價轉讓合約)方式登錄,規避獲利45%的房地合一稅,才會只願用現金且害怕遭檢舉,未來買方還會有登錄價格低於實際房價的狀況,影響轉售的獲利空間。
▼預售屋目前還可換約,不過獲利須課房地合一稅。(示意圖/東森新聞張琬聆攝)
由於目前法規未禁止預售屋換約,陸敬民分享常見的合法做法,以網友案例來說,賣方已經先付了100萬元定簽開、工程款給建商,並匯入該案履保帳戶中,這筆款項到交屋前都不能動;賣方另想賺100萬元,因此買方需到建商那邊辦理讓渡合約,將兩筆錢都匯入履保帳戶中,賣方再將錢領出來。
合法換約需匯入履保帳戶 繳納房地合一稅
由於所有金流都有紀錄,因此賣方會取得讓渡證明,被課45%的房地合一稅,陸敬民表示,姑且不算換約及房仲手續費,原本賺到的100萬元,實際上只剩50餘萬元。
時值預售屋禁換約風聲鶴唳之際,卻仍有民眾甘冒風險接盤,陸敬民嘆道:「這就是人性和法律的兩難」,該網友可以接受加價金額、能力也負擔得起,甚至評估後覺得比建商售價還便宜,尤其眼看房價短期內翻倍漲,建商開價更貴之下,只能從換約中找物件,不過仍呼籲「所有獲利都應合法報稅」。
(封面圖/東森新聞張琬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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