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令」急滅火?卓榮泰提「四大原則」循序漸進消除疑慮

商傳媒|記者許方達/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政府有「四原則」及「四順序」,首要維持金融體質的安全。圖片來源:行政院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政府有「四原則」及「四順序」,首要維持金融體質的安全。圖片來源:行政院

針對「房貸滿水位」話題延燒,行政院長卓榮泰數度出面澄清,「政府不會有限貸令」,同時強調政府不會破壞金融市場穩定與秩序;但要消除人民心裡的不安,會準備足夠的政策工具,務必做得更合理緩和。

卓榮泰週四(5日)在行政院會拋出「四個原則」及「四個順序」來應對,避免讓民眾有貸款不易的情況發生,並提醒建商,如果以內部作帳或人頭繼續誤用、濫用新青安政策,將考慮法制上的措施。

行政院將秉持四大原則如下:一、維護金融體質的安全;二、民眾自住首購及契約中的貸款要優先;三、行庫對於貸款結構必須自主調整;四、新青安貸款需要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

卓榮泰進一步說明,接下來將循序漸進執行:
一、金融市場的安全和穩定,是第一要務,感謝央行在第一時間,就向行庫和社會大眾提醒,絕對是正確而且必要的。
二、必須消除民眾心理上的不安,因此政院在第一時間即表達,民眾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應該受到影響,這是政府的責任。
三、財政部、金管會跟各個行庫在這段時間內,提出相當多因應措施。
四、行庫要自行檢驗並自主管理調控貸款的結構,尤其是大型的巨額貸款戶甚至是集中在土建融方面,必須要自主調控,才有助於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

卓榮泰敦請相關部會首長,針對業務持續溝通協調,針對結構性的問題要自主調控。卓榮泰再次提醒「新青安貸款」放行前,一定要審慎審查貸款資格,並且清楚說明貸款人的清償能力,是否符合日後逐月或是寬限期到期後的清償能力。貸後更要嚴格管理,必須限於自助使用,不能有轉租或其他違背新青安政策的行為,籲請財政部將相關規定清楚地傳達給民眾。

卓榮泰最後重申,政府政策首先要照顧的是金融體質的安全,並彌平民眾對貸款不易的不安;而《銀行法》第72-2條規定的30%不變、安全警戒值不變、相關規定也不變。希望各部會讓民眾了解到,政府施政兼顧衡平性及優先順序,希望在最短時間內消除民眾疑慮,也請各部會繼續通力合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透過「視訊記者會」說明與銀行開會討論房貸的相關重點。圖片來源:金管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透過「視訊記者會」說明與銀行開會討論房貸的相關重點。圖片來源:金管會

金管會週三(4日)臨時召開記者會,由銀行局對外說明與13家銀行開會的結果,會議三大重點如下:
一、貸款額度應優先提供給首購民眾、第二是自用住宅貸款、及已經承諾要貸款的案件。要優先提供民眾做這三部分貸款,之後對於放款、償還已回收的額度要優先支應這些貸款案件,並建立購置住宅貸款流量控管相關機制。
二、為了便利民眾了解各銀行承做房貸業務的數據與情況,金管會認為應該要資訊公開透明,有助於民眾做相關決策,會中請銀行公會協助建置銀行購置住宅貸款資訊的揭露專區,希望可以每周更新各家銀行還有承作房貸的額度,並且要提供聯繫窗口,確保專線暢通,便利民眾查詢哪些銀行還有額度、可以洽詢。
三、關於銀行法第72-2條控管項目,會上部分業者提出2個建議:
(一) 金管會108年在72-2條的排除項目,這裡面包括針對都更、危老條例承做土建融放款,這些放款項目是可以排除在72-2條之外,之後若這些建物完工之後,轉為房貸,業者建議後續承做的房貸是否可以列為排除項目。
(二) 本國銀行在海外分行也有承做境外建築放款,有業者建議境外建築放款和國內的不動產市場的景氣較無關,提出建議是否可以作為排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