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型保單 金管會三大提醒
【時報-台北電】投資型保單7月賣逾300億元,創12個月新高,顯示買氣逐漸回溫。金管會5日對民眾提出三大提醒,一是要確認自身保障需求,每年的壽險保障費用會隨年紀提高而上升;二是要自行承擔投資風險,保戶需自行承擔連結投資標的價值波動、流動性、信用風險等風險;三是要特別注意相關警語,部分商品的配息或收益分配來源可能為本金。
投資型保單7月賣318億元、月增37%,不過前七月僅賣1,627億元,至少是七年來同期新低,主要是去年投資型新制上路後銷售門檻增加,市場仍需時間熟悉。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去年上半年有停售效益,但今年沒有,因此前七月銷售年減12.3%,投資型保單銷售與資本市場相關,下半年如果資本市場波動大,預估下半年銷售會與上半年差距不大。
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單消費者在投保前,應瞭解投保商品的風險及各種費用結構,審慎選擇,提醒注意三項重點。一是確認自身保障需求,投資型保單分為投資型人壽及投資型年金,選擇前務必確認是否有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的保障需求。
二是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投資型保單除具有保險保障性質,也能自主掌握保險中資金的運用狀況,自行選擇投資標的,保戶需自行承擔連結投資標的的價值波動、流動性、信用風險等風險,如是外幣投資型保單還可能面臨匯率風險。金管會指出,坊間所稱「類全委保單」,是指由保險公司委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的投資型保單,專設帳簿資產雖由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機構代操,但投資相關風險仍由要保人承擔。
三是要特別注意相關警語,市面上有部分投資型保單訴求連結投資標的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機制,但部分商品的配息或收益分配來源可能為本金,民眾購買前應特別注意警語揭露。(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戴瑞瑤、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