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君安投顧5缺失 金管會罰11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公布最新裁罰案,指出君安投顧及旗下業務員共出現5大違規,依違反相關法令規定裁罰君安投顧110萬元及糾正,並命令該公司梁姓業務員停職3個月,期間為6月1日至8月31日。

金管會指出,君安投顧及梁姓業務員違規從事業務廣告及公開說明會活動。黃姓、洪姓前業務員及王姓、陳姓人員在登錄為公司業務員時,分別在其他公司擔任社長、總編輯、責任編輯及協理,且黃姓人員亦為某公司代表人,違反投顧業務員應為專任規定。

其次,君安投顧取得金管會同意辦理顧問外國有價證券業務,卻未進行相關洗錢或資恐風險評估,建立相應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辨識風險。同時,2018年5月因提供顧問服務收取客戶現金50萬元,未於交易完成後5個營業日內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最後,君安投顧稽核單位未就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有效性出具查核意見,亦違反相關規定。金管會就上述缺失依法裁罰君安投顧110萬元及糾正,並命令該公司梁姓業務員停職3個月,期間為6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