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股銀風電融資 購電方為評估重點

【時報-台北電】公股銀行鎖定離岸風電為新發展的重點業務,因風電投資逐步進入商轉階段。銀行主管強調,離岸風電開發第三階段、台電躉購機制退場,開發商須透過簽署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向民間企業售電,除CPPA期間及價格,將影響專案融資案件的償還來源,「購電方是否具備長期且穩定支付購電費用的能力」,影響融資可行性,為銀行評估案件的關鍵。

離岸風電專案融資案件牽涉項目廣,且具高度複雜性及專業性,會針對開發商過往開發實績及離岸風場生命週期評估,並估算合理單位成本、內部報酬率及興建計畫可行性。

第一銀行截至4月底,承作含尚未簽約的授信總額約221億元,包含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與中鋼共同開發的中能離岸風場專案融資聯貸案、丹麥沃旭能源母公司擔任保證人的「台灣沃旭財務服務」營運周轉金聯貸案、主辦由國家融資保證中心保證的離岸風電供應鏈廠商台船環海聯貸案等。

一銀指出,近期參與丹麥離岸風電開發商與國內壽險業者,共同開發的彰化外海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聯貸案,將引進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擔任國家融資保證額度的管理銀行,為國內首家於離岸風電專案融資聯貸案的金融機構,預計2025年底完工併網發電。

土地銀行截至4月底,參貸離岸風電相關產業融資金額約99億元,餘額約51億元,離岸風電案件發電相關時程,主要配合政府及開發商各階段併網時程予以規劃;合庫銀行承作的2件離岸風電案場專案融資餘額約為42億元,各專案部分進入商轉;彰化銀行則協助離岸風力發電業取得開發、購置設備及營運所需資金。

華南銀行統計,承作離岸風電產業融資金額約78億元,專案融資僅承作中能風場聯貸案,金額約22.9億元;臺企銀目前承作離岸風電案件共計3件,融資金額約33.53億元,皆為聯合授信案件,預計2025年興建完成。(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孫彬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