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王嘉緯 永續金融鼓勵為主、懲罰次之
氣候變遷議題已經是全球各國政府的政策趨勢,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王嘉緯於「迎向氣候變遷挑戰 建構永續綠色金融—2023 ESG高峰論壇」中表示,根據國際政策主軸,台灣未來應以優化市場環境,鼓勵為主、處罰次之,以及永續金融創新三方面為永續金融政策核心。
王嘉緯表示,G20的永續金融路徑提供了各國樹立永續金融政策主軸的參考,包括兩大方向,一是發展永續金融市場,包括促進昌品創新研發、擴大市場規模,以及健全市場規範,提升商品資訊透明度;二是強化企業對氣候風險的因應韌性,包括以規範使企業將氣候風險納入經營考量,並提供適當誘因。
永續金融該如何推動?王嘉緯指出,世界銀行建議了17個步驟,概略來說,即是先設定國家總體策略目標,再將氣候風險納入管理指引、監理措施以及資本市場揭露準則,之後才是鼓勵創新綠色金融商品。
再看台灣的永續金融軌跡,在「台灣永續發展目標」、「2050淨零排放路徑」和「氣候變遷因應法」下,分成產業淨零、減碳配套、永續金融推動三塊,而在永續金融下,2017年的1.0主軸為綠色金融,例如綠能產業投融資和發綠債,2020年的2.0為永續金融,包括ESG和氣候風險管理,2022年的3.0再進一步推動產業減碳和揭露減碳目標等,比對世界銀行的建議步驟,先後順序稍有不同,王嘉緯認為,如果可以和其他國家的軌跡串接,在推動上比較有邏輯、也比較好遵循。
對於台灣永續金融政策的未來展望,王嘉緯建議,政府本身其實也像是一間最大的公司,在編列財政預算時應進一步納入氣候變遷,優化市場環境;並且,在短期內,若以「重罰」為推動手段,企業可能反而外流,應該以「鼓勵」為主,例如評鑑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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