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罰新光人壽 吳東進董座職務遭拔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金管會重罰壽險業者不手軟。於今(15)天宣布,新光人壽在投資決策、風控、資產配置等面向,認定有6項重大缺失,祭出停職董事長吳東進、投資長袁宏隆2人職務,並調降國外投資額度從目前43%降到39%,以及開罰2,760萬元等處分,創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2020)年5月20日上任後,停職金融業董事長的首例,罰鍰金額也是僅次於南山人壽3,000萬元之後,史上第二高罰單。
金管會要求停職吳東進董事長職務至這屆任期屆滿,而新光金控今年才改選,因此吳東進最快要到2023年6月後,才有資格再經由股東會改選,重新回任新光人壽;而袁宏隆則被解職,5年內將禁止擔任負責人。
去(2019)年金管會對新光人壽做有價證券投資業務的專案金檢、一般檢查時,發現吳東進從2016年起,將原本僅討論資產負債配置的委員會,拉高層級到決策投資配置,且有超過一半成員都是由吳東進指派,形成一人決策、獨斷獨行,甚至凌駕在董事會核定的投資審議委員會。
據瞭解,金管會對新光人壽的懲處書長達9頁、超過5,000字,而內部資料更超過30頁。金管會指出,過去大多是針對問題壽險公司才會解職負責人,希望新光人壽未來2年9個月,吳東進離開董事長職務之後,可讓公司重新檢討投資結構,逐步回到正軌。
事實上,根據統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從今年5月20日就職以來,截至9月11日為止,不到4個月時間已開出56張罰單,幾乎2天就開1張,其中保險業領到的罰單最多,高居其他業別之冠。
從資料顯示,5月20日至9月11日之間,保險局共開出43張罰單,開罰對象包括壽險、產險、保經代及銀行兼營保代等,共罰款2,300萬元;證期局開出12張居次,總金額為516萬元;銀行局僅開出1張罰單、金額1,200萬元;累計近4個月金管會合計已祭出4,016萬元的罰款。
為維持金融秩序,金管會明(2021)年度編列罰款收入預算高達2.5億元,創下歷年新高紀錄,且比今年大增24%,增幅為13年來最高。在金融三業中,明年度罰款收入預算以保險業增加最多,高達37%,明顯高於銀行業的16.4%、證券業的16.5%。
雖然相較於銀行業的罰款上限5,000萬元,保險業僅僅只有1,200萬元,但在金管會強力整頓保險業之下,使得保險業罰款收入已連續多年超過銀行業,尤其不少都是不當勸誘客戶借錢買保單的違規案件。
金管會表示,為杜絕業務員亂賣保單,今年已修改保險業招攬理賠辦法,增列招攬時應了解要保人繳交保費的資金來源,招攬人員不得勸誘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繳交保費,保險業也不能給付業務員推介保戶辦貸款繳保費的酬金等,一旦被金檢查到未落實新規定,勢必遭到處分。
不過,金管會也強調,並非針對特定業別開罰,皆是依行政程序辦理,例如檢查局的例行金檢缺失,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對於金融業祭出罰單並不是目的,而是為導正金融業相關缺失,最重要的是改善缺失及具體成效,希望金融業能重視內稽內控及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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