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GDP衝擊新冠>GFC 稅收降幅不到2009年一半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COVID-19短期內所造成的GDP衰退,相較全球金融危機(GFC)來得嚴重,但預計中期損失相對較低。2020年企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的下降幅度小於2009年,以及個人所得稅、財產稅增加,致2020年OECD整體稅收下降1.8%不到2009年(-5.3%)的一半。在稅收占GDP比率方面,2020年有四分之三的OECD國家之個人所得稅占GDP比率上升,而2009年則相反。貨物稅(Exc.)在2020年大多數國家下降,而2009年普遍增加。營業稅在2009年大多數國家下降,但2020年平均沒有變化。企業所得稅及社會保障繳款在兩次危機中經歷相似的變化,前者下降,後者上升。

「百年難得一見的健康危機」COVID-19危機重創各國經濟,對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弱勢群體影響更甚,進而加劇所得分配不均現象,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各國紛紛推出降稅,以及增加衛生、社會福利支出等措施,致政府稅收減少、財政狀況顯著惡化。OECD之收入統計年刊(Revenue Statistic)刊載專文,探討COVID危機對OECD國家稅收之衝擊、稅收與GDP的關係、受危機影響最大的稅目,以及與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global financial crisis, GFC)之異同。

為因應COVID-19之衝擊,OECD各國偏向以實施減稅或延期繳納等稅政措施為優先,再搭配有助於減少失業及企業倒閉的支持措施(support measure),其適用對象大致包括個人與家庭、企業及特定行業,就稅目而言,則集中於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 PIT)及社會保障繳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 SSC)、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CIT)、營業稅(value-added tax, VAT)。

速退稅居多,應係藉此加速紓緩民眾與企業的財務困窘,但透過稅收收入跨年遞延效果,可使整體政府財政的減損程度較小,或止於暫時性的稅損。此外,則是針對高度仰賴接觸人群因而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餐飲觀光等產業或弱勢家庭,提供直接降低稅率、稅額減免等措施,或對高盈餘、高所得者課徵較高稅額,以調節財政收入與支出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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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見諸各國的延繳或減稅措施,加上疫情制約經濟活動、降低勞動參與等交互作用,2020年OECD國家在稅目別收入上產生不小變化,其中直接稅(主要是企業所得稅)所受影響高於間接稅或財產稅,以下依OECD之稅收分類2觀察相關變化。如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障繳款占GDP比率各提高0.3個百分點、企業所得稅占GDP比率下降0.2個百分點,降幅最大;財產稅(property taxes, Prop.)占GDP比率微幅提高0.05個百分點;營業稅占GDP比率小幅下降0.02個百分點;貨物稅(excises, Exc.)占GDP比率下降0.1個百分點。

COVID-19短期內所造成的衰退,相較GFC來得嚴重,但預計中期損失相對較低。2020年OECD之GDP年減4.6%,甚於2009年之-3.4%。COVID-19事件後,對2024年全球產出預測因此調降約3%(可視為COVID-19之淨影響程度),而GFC後的調降幅度則接近10%,主因金融和銀行業為全球金融危機的中心,與其他經濟部門關係密切。COVID-19的衝擊在2020年下半年已縮小,且已開發及發展中國家(advanc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的全球製造業都出現V型復甦,但GFC期間並未出現此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