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報稅季CFC制度上路 磊山保經籲高資產族要注意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5月綜合所得報稅季來臨,不少民眾已收到各式扣繳憑單,為接下來的報稅做準備。今年報稅最不同之處,在於個人受控外國企業制度(CFC制度)的實施,若個人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在100萬元以上,就必須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最低稅負。磊山保經首都營運處業務協理林彥(文)表示,CFC制度於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今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必須申報,因其主要影響的是持有境外公司的個人,且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份達50%或具重大影響力,且個人、配偶及二等親內親屬合計直接持有CFC股權達10%的高資產或企業主,預估影響人數可能在千人左右。

林彥(文)指出,CFC制度的實施,代表全球反避稅趨勢更趨成熟,跨國資訊愈來愈透明,持有國外企業的個人與家族應正視CFC制度上路後帶來的影響。早期資產傳承的規畫方向重視隱藏性,但在現今資訊透明的背景下再也無所遁形,如何有效率的曝光尋找更合法合規、有效益的稅務規畫與財務傳承策略是高資客們的重要課題;而其中必定會使用的一種工具,就是運用保險槓桿化、長期化的特色,為自己與家族預先做準備。

轉嫁風險、增加保障是保險的本質,但適當地運用保險,也能達到資產傳承的目的。尤其保險有「放大資產」、「依要保人意向分配保險金」、「類信託的分期定額給付」、「掌握控制權」與「預留稅源」等多重功能,這對資產傳承規畫更為重要。因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徵遺產稅,因此建議可以在青壯年時期,就投保具槓桿效益的保單,要保人在保單繳費、累積期間,可隨時間累積、放大資產;年長後再視個人意願,透過指定受益人與保險金給付比例等方式,分配資產做好傳承規畫,而且仍能手握控制權不外流。將來保單給付的保險金,還能作為預留稅源,供受益人或下一代繳交遺產稅負,甚至是資產傳承,讓家族基業長青、照顧後代的心意完整實現。

磊山保經提醒,保險是合理的節稅工具,民眾在依個人需求規畫的同時,要小心避免誤觸財政部曾公布的投保八大態樣,例如重病、高齡、短期、躉繳、鉅額等投保地雷、踏進「實質課稅」誤區,建議一定要在合乎法規的情況下做好完整規畫,也可以尋求專業保險顧問的協助,在專家的協助與建議下,為自己量身訂做合適的資產傳承長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