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114年利民便民 財政部祭10項措施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新年元旦將至,財政部114年1月1日起實施10項利民便民措施,減輕民眾負擔,並提供更便利稅務服務,打造友善賦稅環境。其中包括調高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
調高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民眾在114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適用,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由新台幣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
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滿70歲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由13.8萬元調高至14.55萬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由24.8萬元調高至26.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課稅級距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亦按物價指數上漲幅度調整。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由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由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
修正幼兒學前及房租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規定,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擴大至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房屋租金支出由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項目,每一申報戶扣除上限調高至18萬元,原則限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自有房屋,並訂定排富規定。
調高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每月銷售額由8萬元調整為10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每月銷售額由4萬元調整為5萬元。
立法院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續延長實施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千分之一1.5至116年12月31日。
購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延長免徵貨物稅期間5年至118年12月31日。
調高114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之課稅級距金額,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超過5621萬元至1億1242萬元、超過1億1,242萬元,分別適用10%、15%、20%稅率。而贈與淨額2811萬元以下、超過2811萬元至5621萬元、超過5621萬元,分別適用10%、15%、20%稅率。
在便民措施部分,優化綜合所得稅網路(含手機)申報服務,規畫全新申報流程,登入報稅系統立即顯示繳(退)稅金額,確認內容正確無誤後,可直接進行繳(退)稅及申報上傳。新增個人網購詐騙退稅線上申辦服務,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建置「個人跨境網購詐騙更正進口報單退稅」線上申辦服務。
開放納稅義務人以憑證查詢或列印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於關港貿單一窗口建置TP103「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納稅義務人得比照報關業者或快遞業者,以憑證註冊登入查詢與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