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源紡織 謝姓股東 讓與股票避稅遭重罰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裕毛屋的謝姓大老板,在93年間,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就賣出300萬股,被國稅局盯上,認為這種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的行為,應課1.139億元的贈與稅,還裁處3,600萬元罰鍰。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審理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 裕毛屋為裕源紡織集團旗下子公司,董事長為謝式銘;裕源紡織在台、日兩國間投資紡織與物流業,年營業額逾300億元。 93年間,謝式銘將每股淨值82元的裕源紡織股份,以26元賣出300萬股給境外的GOLD公司,被中區國稅局查獲,稅官認為這些股權價值逾2.47億元,謝卻僅以7,800萬元就賣掉,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股票,因此就其差額1.69億元,核課贈與稅。同年間,謝董將賣股所預收的款項1百萬美元,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也被稅官查出來,認定應屬贈與行為。 94年間,謝董又以每股24.5元,出售所持裕源紡織股票50萬股給裕源投資,稅官認定是贈與,因此按成交當日裕源紡織每股淨值82元,核定贈與金額為4,100萬元。 最後中區國稅局核定,謝董這3次交易所涉贈與總額近2.45億元,應納稅額1.1397億元,並罰緩3,659萬元。 謝董不服循序打起官司,並主張匯到香港PALITUS公司的款項是借款,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在3月26日判決,謝董敗訴確定。 不過,法院清查裕源紡織當時的未分配盈餘等財務資料後認定,交易時的裕源每股淨值應該只有67元,而不是82元,於是在追減後核算謝董的贈與總額僅為1.745億元,大約只要繳8,000萬元贈與稅款及1,608萬元罰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