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淚控訴「新新併」3大不合理!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高喊:價高者得

[FTNN新聞網]記者蔡昀庭/台北報導

新光金股東血淚控訴「新新併」三大不合理之處,包含台新金低價搶親、假性合意併購、違反金管會「金金分離」原則。小股東指出新光金的四席董事背後都是台新金,且認為金管會有所偏頗,若實現「新新併」,每位小股東將直接損失20%~30%財產,因此呼籲金管會回歸市場機制,由價高者(中信金)得。

新光金小股東血淚控訴「新新併」3大不合理,自救會高喊:價高者得。(圖/翻攝自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臉書)
新光金小股東血淚控訴「新新併」3大不合理,自救會高喊:價高者得。(圖/翻攝自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臉書)

新光金股東於臉書「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文指控,直指「新新併」三大不合理之處。首先,台新金試圖低價搶親;併購案若根據台新金出價計算,新光金每位小股東將直接損失20%~30%資產。此外,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公開表示「不是嫁聘金高的就幸福」,言論有失中立。

此外,股東質疑台新金名為合意,實則惡意併購。根據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的提告,目前新光金有四席董事(魏寶生、吳東明、洪士琪及林敦仁)都是由新柏公司派任,而其母公司為新勝公司,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即為新勝公司的董事,懷疑新光金董事會所做出的「合意」決策並不公正。

最後,「新新併」違反金管會「金金分離」政策。金管會前主委顧立雄過去曾公開說明,若允許同企業同時擔任不同金控的董監事,將衍生利益衝突。根據小股東提告的關係圖可知,新光金的四席董事背後都是台新金,有違金管會「金金分離」政策。

股東血淚控訴,每人所持股份不多,相加卻超過53%,若真的讓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將對股東帶來不小的損失。中信金無論聘金、營業績效、資本額都大勝台新金,希望金管會秉公處理,回歸價高者得的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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