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公司納金保法 拚半年後上路
融資公司納管入金保法勢在必行,傳出融資公司業者日前在協調會上阻止修法,不想被納管。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9日明確表示,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正尋求業者共識,但法規已準備好,且社會有高度期待,會加快腳步推動,預估最快六個月可上路。
彭金隆19日赴立院財委會備詢,融資公司議題成立委關注焦點。彭金隆表示,融資公司納管採兩路並進,先納入金保法,法規已準備好,正尋求業者共識,與業者溝通結束後就會公告法規,經60天預告後就可上路,推算最快需六個月。融資公司過去在企金上的確扮演重要角色,但近期衍生的問題,多是跟個人金融有關,如車貸、先買後付,金保法管的是個人業務,法人業務不會受到影響,而業者也對評議制度、成本、納管強度等有疑慮,會加強與業者溝通。
傳出金保法修法遭施壓,彭金隆說:「不是施壓,租賃公司納管業者若有疑義,可以趕快跟金管會溝通,溝通完可及早上路,因為社會有期待。」金管會對租賃採低度管理,只有個人金融消費行為管理,如契約公平性、廣告屬實、KYC等。
全台融資公司恐有上千家,如何全部納管?彭金隆認為,租賃融資業務沒有產業明確界限,只能從業務登記來推估,會分階段納管,目前租賃公會中有40家,第一階段由上市的前三大租賃公司先納管,第二階段、上路後的半年後,納入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4家。
彭金隆說,13日已發函給銀行公會,要求三點,一銀行要貸後管理、用途與貸款目的要相符;二是一般放款流入不動產,銀行要納入不動產風險管理機制,並納入信用管制範圍;三是新的放款也要做好控管,避免成為銀行風險漏洞。金管會也不排除再找租賃公會「喝咖啡」,將土建融納入租賃公會自律規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