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房屋全倒還得還房貸 金管會證實有100棟苦主平均揹300萬元

花蓮今年4月3日上午近8點爆發芮氏規模7.2強震,創25年來最大。金管會今(1)日宣布將編列1200萬補貼災民利息,並間接證實有100棟房屋全倒,但仍得繼續付房貸申請展延,平均每戶要還接近300萬元,將可獲利率補貼展延五年。

花蓮地震爆發後,金管會參考民國98年8月莫拉克風災之補貼利率,將編列1200萬預算金援花蓮震災的災民,包括房貸、信用卡、信貸等八大類貸款,給予不同的補貼利率及本金展延還款期間,同時因應央行升息,利率補貼全面上調,尤以信用卡補貼利率最高,金管會最高可補貼到12%,房貸利率則最多可補到3%,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日公布,截至6月30日為止,國銀已接獲花蓮受災戶申請展延的案件共計476件,其中房屋全倒的占五分之一,共有100件,平均貸款金額為2.98億元,等於房屋全倒了每棟尚有298萬元要還。

此外,房屋半倒的有127件金額為3.84億元,平均房貸也要還302萬元,只能展延2年。其他相關的房貸共109件,金額為2.95億元。

林志吉說,金管會說,此次修正補貼利率上限貼近金融機構實際平均貸款利率,將促使金融機構積極辦理受災居民申請債務展延,並自113年4月3日起生效,有助於0403花蓮震災居民度過難關。但不是每件案件都能延到5年,只有自用全倒才適用,非自用住宅或半倒上限只有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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