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一般板增訂委託價申報範圍 10/17起實施

櫃買中心表示,櫃買市場興櫃一般板股票是由推薦證券商買進及賣出報價主導交易進行的議價交易市場,投資人的委託單一定是跟推薦證券商報價成交,並以推薦證券商的報價為成交價。

為避免過度偏離推薦證券商報價且無成交可能的委託單進入市場,影響交易效能,櫃買中心增訂興櫃一般板股票委託價格申報範圍相關規定,即投資人委託買賣興櫃一般板股票時,委託價格不得超過下單當時推薦證券商間最佳買賣報價均價之上下30%,如委託價超過申報範圍,將無法輸入委託資料,但登錄交易的首五個營業日不適用本項新制。建議投資人委託買賣興櫃一般板股票前,應參考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

櫃買中心表示,目前興櫃一般板股票已設有興櫃市場監視制度之市場異常交易警示機制,若發生股價異常波動,將通知推薦證券商注意報價,或通知推薦證券商提高報價數量。

本次監視制度調整主要內容就一般板股票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時,櫃買中心即公告其名稱及注意交易資訊之內容,對連續多日達該標準者,通知各證券經紀商於次一營業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對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採預收款券之處置措施。 本次興櫃一般板股票制度調整將於111年10月17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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