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穎崴(6515)與旺矽營業秘密刑事訴訟,獲新竹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本公司接獲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原告: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負責人王嘉煌先生及李O哲等8人

(2)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3)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偵字第5234號、11670號及109年度偵字第611號

2.事實發生日:109/06/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有關本公司與旺矽公司之營業秘密刑事訴訟案件,

經本公司委任律師提出答辯及負責人配合說明並提供本公司相關技術係自行

研發之證據,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本公司與負責人獲不起訴處分。

員工李O哲等4人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其餘3人獲不起訴。

4.處理過程: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

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秉持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及技術自主之精神,

並無不法獲取營業秘密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