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性騷擾申訴女性多認為有改善 男性評無改善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8日電)勞動部在婦女節的今天公布111年工作場所平等調查。其中雖然女、男性皆逾9成沒有遭受性騷擾,但在有發生性騷擾後的申訴中,大部分女性認為有改善,反而是男性認為並無改善。
今天是婦女節,勞動部公布「111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
調查顯示,最近一年在工作場所未遭受性騷擾比例,女、男性分別達9成7、9成9;女性遭受性騷擾的加害者以「同事」及「客戶」較高,各占1.5%及1.2%;男性以「上司」及「同事」較高,各占0.6%及0.5%。
其中,女、男性有提出性騷擾申訴各占0.7%及0.2%,申訴後大部分女性認為有改善,男性認為沒改善;未提出申訴者,女、男性各占2.6%及1.1%,未提申訴原因,主要均為「當開玩笑,不予理會」。
在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方面,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比例達9成;而員工規模100人以上事業單位有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或提供「托兒措施」占7成,有設置「哺(集)乳室」占8成。
另外,在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調查,除家庭照顧假為79.7%,其餘均達8成以上;其中以「產假」95.1%最高,另「流產假」、「安胎休養」均為92.7%,「陪產檢及陪產假」與「產檢假」則各為88%及84.8%。
勞動部指出,受僱者最近一年在職場上遭受就業歧視因素,兩性均以「年齡」居多,女、男性分別占4.3%、5.1%,女性以「容貌(含五官、身高及體重)」、「階級(含職位區隔)」、「思想」、「語言」均占1.5%左右;男性「階級」、「容貌」、「思想」分占3%、2.3%及2%。
另外,調查顯示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沒有性別及跨性別、性傾向等考量,部分有性別考量比例以「工作分配」17.3%最高,「薪資給付標準」、「育嬰留職停薪」各4.2%次之。
(編輯:李亨山)1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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