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企業「不賺錢是罪惡」 大同發不發得出股利?董座盧明光揭2大關鍵因素

「百年老店」大同(2371)的經營權之爭戲碼,於2020年底暫告落幕後,新經營團隊如何改造大同?怎麼讓投資人,對這家20年沒發股利的公司重拾信心?始終是外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本月10日,接任大同董事長近1年的盧明光,在「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舉辦的「2021國際投資論壇」中,發表演說時形容,帶領大同轉型,猶如「讓大象跳舞」,因為這家公司實在是「老又大」。

盧明光說,去年12月23日接掌大同時,他就在記者會上公開宣示,要在1年內,重塑公司形象;2年內,讓9大事業部、10家子公司都賺錢;3年內,透過策略聯盟、併購等方式,加速大同成長;5年內,讓公司營收提升至1000億,使新事業營收,超過舊事業。

盧明光強調,他的策略方向依然會「顧本」,「所以,舊有的事業,電力、電纜、馬達、家電、系統整合,我還是要顧好、做優化;所謂優化,就是讓營業額做到最大,目標是希望營收最大化,費用最小化。」

在新興事業規劃方面,盧明光稱,主要包括電動車馬達、智慧能源、智慧醫療等3項,「我們利用自身馬達專長,開發電動巴士、電動商用車的驅動器和馬達;此外,大同很早就在做資訊系統,現在還有系統整合,所以我們往5G、AI、AIoT方面進攻;最後,我希望加大智慧醫療的部分,帶動未來成長。」

談如何活化大同資產 直言賣土地報酬最低

對於該如何活化大同的資產,盧明光直言,「我不能賣土地,如果我賣土地,以後的人一定會罵死我」,活化資產就是要把土地,做有效的開發。

具體策略方面,他舉例說道,如果出售芙蓉大樓的土地,估計可獲得80到90億,但若「請台新、國泰或富邦人壽,我們來合建,他有錢、我有土地,大概可以獲利150億;另一個例子,假設我有錢,和銀行關係很好,我自己來建,然後出售,每坪250萬到300萬,為公司帶來的獲益,就超過250億。」

「活化資產有不同的方式,賣土地最快,但賣土地,對公司未來整個資產報酬而言,是最低的。」盧明光強調。

除了顧好舊有事業、規劃新興事業外,盧明光也透過讀書會等較「軟性」的方式,試圖改變大同的企業文化,他以近期閱讀的《稻盛和夫如何讓日本航空再生》為例指出,若將書中提到的「阿米巴經營法」,落實在企業管理上,就能讓每個事業部,都是一個利潤中心,大家都有成本觀念。

盼每年替員工加薪 要讓股東有股息可領

盧明光也以1頁題為「企業經營不賺錢是罪惡」的簡報強調,大同是很老的公司,已經多年沒發股息,有時有加薪,有時沒加薪,「我現在告訴他們說,每年都要加薪,我也希望讓股東,都能夠配股息。」

至於如何才能達成配發股息的目標?盧明光於論壇結束,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2項因素,「第1個,我們賺錢,但因為中間有累計的虧損,主管單位會說,你累計虧損沒抵掉以前,沒辦法發(股利)。」

他接著說道,「另一個方法,如果大股東們同意,用減資的方式,那這樣可以發(股利),但他們會想,減資會讓持股變少;其實,減資之後,你市值還是在啊!(股票)價格會往上一點啊!但這點,就要破除大股東心理的障礙。」

盧明光形容,大同過去是1個火車頭,拉9個事業部,未來將從單一引擎,變為多元引擎,「我們現在訓練,讓每個事業部,都是老闆,都有成本觀念,讓它跑得快一點。大同人都很老實,但不夠靈巧,要加強內部文化教育,樹立新願景,才能帶動企業文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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